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一)有关招考职位条件的咨询电话(区号0831):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8222136
市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8222136
市政府金融办:2337518
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8223082
市档案局:5198103
市投资促进局:5199998
市社会保险局:8204733
市妇女联合会:8225723
市森林公安局:8250236、8250226
临港区人社局:5108995、5108937
翠屏区人社局:8237649 宜宾县人社局:6206188
南溪区人社局:3333346 江安县人社局:2620738
长宁县人社局:4623001 高县人社局:5365458
筠连县人社局:7728456 珙县人社局:4011972
兴文县人社局:8823197 屏山县人社局:5700223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三)政策咨询电话:0831—5103561
(四)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