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重庆市林业局会同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报考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