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经主管部门、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四)具有飞行观察员资格证书、航空护林航空管制员资质;
(五)符合《情况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条件;
(六)须在现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离职解除人事关系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职位: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拨款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招聘条件要求 | 面试 | 联系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其他条件 | 面试 | 面试方式 | |||||||||
市林业局 | 重庆市森林航空护林站 | 全额拨款 | 飞行观察员 | 专技十级 | 1 | 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林学类专业 | 男 | 32周岁及以下 | 具有飞行观察员证书、航空护林航空管制员资质,从事森林航空消防、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实施机(索、滑)降及吊桶灭火,协调与机组、飞行保障单位的关系。 | 另行通知 | 结构化面试 | 北碚区金华西二支路56号 | 陈茂江15823898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