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职位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A类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教育教学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C类为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范围详见附件2。
2、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XXXX基础》笔试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时间
定于2014年5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4年6 月10日前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pta.gov.cn/)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未达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环节。最低分数线由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确定。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招聘名额和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
因笔试缺考、开考比例等各种原因产生进入面试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名额3倍的,该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