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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龙里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4-04-24 热度:818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按1:1比例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公布后,凡进入体检的考生,体检之前必须保持通信畅通,无法联系和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应届生须在2014年8月20日前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往届生须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

9.经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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