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由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我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新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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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854—5632121或0854—563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