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桐梓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桐梓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此五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驻桐部队随军家属(以下简称“随军家属”);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任职满1届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的。以下简称“村干部”);
4、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桐梓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人员和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和证明材料。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2、截止2014年5月6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考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