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17 日 上午9:00~11:30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招考办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命题方式进行。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3:1的要求,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并列的末位考生,同时参加面试。如报名人数与职位数比例达不到3:1,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面试。但如某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考同类试题所有参考人员笔试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二)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组织面试的原单位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必须在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在一周内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