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4年6月12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任意一科应考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的比例为1:3。因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较多而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岗位,可根据情况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参加完全部应考科目)的笔试平均成绩的70%。报考者因未达到上述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本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于2014年6月12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4年上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能证明本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有关材料。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