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如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考核(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核(政审)对象。考核主要是审查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考核(政审)报告。
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1.领导小组依照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及时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ld.yuqing.gov.cn)公示7天。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对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
2.在指定的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者,或指定时间内不报到上岗者,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的事业单位招考。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有关要求
1.招考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原则。对招聘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2.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考试舞弊人员,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3.具体工作日程时间如有变动,以领导小组通知为准。领导小组相关招聘的各项信息都将发布在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ld.yuqing.gov.cn)上,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本简章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提请市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