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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市直农业相关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4-05-07 热度:7369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并将形成的完整的考核材料送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招聘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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