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偶就业
选调人员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国家公职人员,本人自愿申请到锦屏县工作的,可由组织、人社等部门协商调动事宜;选调人员的配偶不属国家公职人员的,可根据个人意愿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四)子女入学
选调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本人意愿,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到教学条件较好的城区学校就读。
(五)住房补助
凡选调的高层次人才,将一次性给予住房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50000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0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0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0000元。
七、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人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选调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选调人才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面谈(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选调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事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十、联系方式
中共锦屏县委组织部:0855-7221917 0855-7220455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5-7221501 7227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