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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印江县2014年农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5)

更新时间:2014-06-29 热度:877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计划以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出现并列,笔试成绩分数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再次考试,再次考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招聘单位(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应往届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少数民族乡村医师主要侧重于工作实绩、考核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已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以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6、其他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以递补。

九、审核、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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