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按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比例仅为1:1或低于1:1的,如所有人员笔试成绩均低于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或某类试题实际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3)面试(实际操作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实际操作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未达到平均成绩以上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40301-140322、140339-140341职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140323-140338职位进行实际操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操作、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待定。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人员名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参考者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并根据网站通知要求按时参加面试,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面试通知而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4)应试人员总成绩于面试(实际操作测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4、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测试),以第二次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医院初次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结果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在考生知晓体检结果3日内由本人提出复查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时间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初次体检及复检时间将在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网站体检通知而影响体检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