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花岗区水利、民政、乡镇、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红花岗区将招聘4名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园林、法学、会计学相关专业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红花岗区服务且服务期满或服务期满后续聘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红花岗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红花岗区驻军随军家属。(以上四类人员简称“基层项目人员”);
3、从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是红花岗区目前仍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且任职满1届以上的人员,并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以上人员简称“村干”)。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5、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7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从村干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24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