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业科目测试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节目制作”岗位的,需进行专业科目测试。“播音主持”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试镜和播音,“节目制作”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节目制作理论(详见《一览表》)。
(二)面试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招聘岗位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实作。其中报考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才艺展示;报考“节目制作”岗位的,面试内容为素材剪辑合成;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节目制作”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其余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和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可按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