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政审工作,并将形成完整的考核政审材料送达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区招聘办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政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政审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6、其它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注:报考乡镇中心幼儿园职位的考生需根据报考该职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网上(网址同上)进行公示。
(二)公示期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计入工作年限)。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6-5236680(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
本《方案》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