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区县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不同情况对有关考生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参加相关考试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选聘工作咨询
涉及选聘政策及选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624)。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电话:023—63896553、63896871)。
(二)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以村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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