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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林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4-08-26 热度:472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用人单位按《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正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须在石柱县服务至少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限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简章由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石柱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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