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调办法
采取实绩考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实绩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面试考核采取评委打分的形式。实绩考核加分和面试考核分数之和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1.实绩考核加分。具有援藏工作经历每满一年加2分。借调到县农业局机关每工作满一年加1.5分;借调到县农业局所属县级事业单位每工作满一年加1分;担任过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每满一年加2分。具有与报名岗位相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3分。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县及县局级先进个人、科技进步奖的,每次加5分、4分、3分、2分、1分。国家级、省级杂志(刊物)每发表一篇字数在2000字以上的文章,分别加2分、1分(系合著的减半得分)。实绩考核相关材料原件需在报名当天提供,过时提供的不予确认。
2.面试考核(总分100分)。由县人社局和县农业局选派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核组,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评委现场出题、现场打分。面试考核总分100分。
3.公示。根据实绩考核和面试考核总成绩的高低(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为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时间7天。若无异议,按总成绩高低选调。若公示选调人员缺额,则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三)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办理流动手续。流动人员的岗位管理、聘用管理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农业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