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招聘名额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3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不能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的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岗位,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最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专业科目为:专业科目测试内容按岗位要求设置(附件1-2)。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4年11月1日,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二)现场复审报名资格
现场复审报名资格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按面试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指定时间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08室(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公布)。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本人毕业(学位)证(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查询认证,留学人员需提供学历认证书);(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比例:面试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