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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2014年市属农业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

更新时间:2014-10-10 热度:1090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组织人社部门在攀枝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枝花人事考试网、攀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2015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2388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12-335013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8-83336031,QQ:800007382

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12-3355727,0812-3325158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传部人事处:0812-3324857

共青团攀枝花市委:0812-3350351

攀枝花市委群工局:0812-3335117

攀枝花市文联:0812-333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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