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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西昌市关于2014年直接考核聘用事业单位林业专业工作人员公告(2)

更新时间:2014-10-20 热度:454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四、考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等相关单位成立“直接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考核内容: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健康状况等方面,同时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核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近三年受过行政拘留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6、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7、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不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参与赌博吸毒、卖淫嫖娼、流氓斗殴及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被查处的;

8、发生工程责任事故未满三年;

9、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分线(量化后的合格分线为60分);

10、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付。初次体检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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