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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白云区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更新时间:2014-10-29 热度:7956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2014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爱岗敬业精神。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招聘一览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1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现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定向“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阳市服务满一年及以上且仍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由贵阳市统一选派的“一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五类人员报考。

7.定向“村干部”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在本区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村委会岗位工作满3年的现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报考。

8.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岗位,限截止2014年11月5日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已办理退役手续的人员报考。

9.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5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2010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14年11月5日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

4.截止2014年11月5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白云区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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