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罗甸县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收自支、工勤人员除外);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满服务期限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8、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罗甸县人力资源市场(沙井加油站旁)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对于报考合并职位的考生,在报名时不需填写报考的具体乡镇名称,只填写报考职位代码,无需填写《职位表》“招聘单位名称”对应处括号内包含的具体乡镇名称。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罗甸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村支两委人员需持当选证或民政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7、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8、“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服务期未满人员需提供罗甸县团县委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已满服务期的,需提供服务证(团县委或引导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