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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市仁寿县2014年下半年林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4-11-22 热度:10100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须于2014年11月26日至12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报考者。

符合上述第1项情形的报考者凭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2、3项情况的报考者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第4项情况的报考者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12月2日前的工作日内到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28- 36219203,地址:仁寿县文林镇仁寿大道延伸线1号)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相关程序审核通过后,考生免缴当次考试考务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2月11日至12月13日登录考生之家(http:// bm.e21cn.com/)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类和卫生类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并由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退还考生已缴考试考务费。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等情况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 )上公告。

2.笔试科目。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范围见《201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提纲》(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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