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精神,为促进大理州林业事业发展,加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大理州林火监测中心和大理州湿地管理保护中心)的工作需要,经州林业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4名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每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选调范围
大理州各级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⒉在原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不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日;
⒊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⒋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⒌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⒍身体健康。
(二)各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
岗位代码 |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岗位性质 | 岗位分类 | 选调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参加工作年限要求 | 性别要求 | 备注 |
1 | 大理州林火监测中心 | 森林防火电子化信息系统管理 | 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 | 1 | 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 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地理信息系统、地理信息应用技术、森林防火、林学及林业相近专业 |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 限男性(野外工作) |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2 | 林火应急通讯及火场技术保障 | 事业单位 | 专业技术 | 1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⒈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
⒉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⒊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