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自愿在我县工作5周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4日。
(六)符合《一览表》中各岗位要求的条件,2014年12月14日前取得报考所需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
(七)凡报考乡镇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2”岗位的,必须具有巫溪县及周边区县(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开县、云阳县)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截止2014年12月14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所学专业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23-51527870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其中报考乡镇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2”岗位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就业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镇“零就业家庭”卡》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需出具各区县主管扶贫部门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出具民政部门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提前下载并填写《巫溪县2014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其他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其中报考乡镇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2”岗位的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被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报考时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4年12月19日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