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条件与待遇
聘任人员(外籍人员除外)纳入该园事业编制。
一、高层次人才
(一)研究员岗位
1、外籍科技人员,提供:
(2)25万年薪(税前,已包含各种社会保险,其中40%应由课题支付)。
(3)200万元(要求该经费70%用于研究装备或研究条件改善)研究启动经费和相应的实验办公用房。
(4)受聘期间提供150m2以上的住房(按规定收取一定的租金)。
2、华人回国定居或国内其它单位调入的科技人员,提供:
(1)60万元购房款(若连续聘任满8年,所购房归个人所有;不足8年,按年份折扣);
(2)200万元(要求该经费70%用于研究装备或研究条件改善)研究启动经费和相应的实验办公用房;
(3)户口落在昆明市,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和帮助解决子女入学。
(二)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岗位
1、外籍科技人员,提供:
(1)15万年薪(税前,已包含各种社会保险,其中40%应由课题支付);
(2)20万元研究启动经费(限科研岗位);
(3)受聘期间提供70m2住房(按规定收取一定的租金)。
2、华人回国定居或国内其它单位调入的科技人员,提供:
(1)30万元购房款(若连续聘任满8年,所购房归个人所有;不足8年,按年份折扣);
(2)20万元科研启动(限科研岗位);
(3)户口落在昆明市,协助办理配偶的工作和帮助解决子女入学。
如各类人才入选申请中组部“千人计划”各类项目、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和云南省高端科技人才引进计划等,将获得相应人才项目经费支持,待遇按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百人计划的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两个以上人才计划,单位匹配经费和个人待遇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