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到黔西南州义龙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领取。
(六)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黔西南州户籍退役士兵,加10分。
(七)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黔西南州户籍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
3.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部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黔西南州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新区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新区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将所加分值加在笔试成绩中。
六、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在新区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新区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