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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碚区2015年面向普通高校贫困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基层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5-01-07 热度:650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加强北碚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14〕207号)文件要求,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面向普通高校贫困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北碚区将招聘1名农技服务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经费来源 名额 岗位类别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 性别 其他要求
北碚区金刀峡镇人民政府 农业服务中心 农技服务 全额拨款 1 管理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不限 不限 户籍或生源地为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沙坪坝区、璧山区辖区的2014年和2015届普通高校贫困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具有北碚区、渝北区、合川区、沙坪坝区、璧山区户籍(含因高考升学将户口从上述区县迁到高校的人员,但不含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上述区县的人员)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2013、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且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在2015年1月15日前属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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