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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足区2015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高校贫困毕业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5-02-06 热度:7262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为进一步优化大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大足区将招聘13名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畜牧兽医、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兽医、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等级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要求   开考比例 面试比例
学历学位 专业 性别 年龄 其他条件
区畜牧兽医局 镇街畜牧兽医站 畜牧兽医 专技12级及以下 8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动植物检疫、畜牧兽医、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兽医、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2 1:2
镇政府(国梁、季家、龙石、高坪、古龙) 镇农业服务中心 专技 专技12级及以下 5 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校专科及以上 不限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大足区户籍,截止2015年1月31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大足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不包括考生原户籍不在大足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大足区内高校的人员)   1:2 1:2

备注:

1.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2.招聘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2日);

2.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5年6月30日;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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