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2015年6月2日至6月13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
报考各区县公安人民警察、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当地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分别与当地公安局、林业局组织实施,对于招录指标较少的区县,也可以委托其他区县代为组织实施;报考市公安局所属分局公安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司法局所属人民警察考生的体能测评,由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报考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的考生,由市交委具体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四)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职位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前(2015年6月2日至6月13日之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详见附件1“其他要求”栏)。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公务员局公众信息网、“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公布,考生可自行下载。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专业科目考试比例(不超过1:20)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专业科目考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职位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在专业科目考试的第二天内,由招考的市级部门公布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在2015年 6 月 14 日(市司法局所属职位6月13日-14日共2天)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在笔试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进入面试的人选,从专业科目考试合格的人选中,依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与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按照面试比例确定。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其中,附件1中含“公安院校2015年重庆籍毕业生”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和司法人民警察狱医、所医职位,当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面试结束后,以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其计算公式为: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市外经贸委、市政府外事侨务办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 +(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