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开县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开县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5名畜牧兽医专业、兽医专业、兽医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园林工程技术专业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岗位及等级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招聘名额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备注 |
乡镇街道 | 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上 | 畜牧兽医 | 牧医类 | 4 | 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 | 畜牧兽医专业、兽医专业、兽医学专业、动物医学专业、临床兽医学专业 | 南门镇、大进镇、谭家镇、麻柳乡的牧畜兽医站各1名 |
乡镇街道 | 开县临江镇环保所 | 专技十三级及以上 | 市政环保1 | 工程类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园林工程技术专业 |
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5月10日);
(四)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一览表》);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党籍等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