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乐山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0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乐山市及各区县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221名种植,畜牧,林业,园林相关专业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五通桥区:8名
市中区:10名
市直属:8名
沙湾区:11名
沐川县:11名
马边县:4名
井研县:70名
金口河区:2名
犍为县:56名
夹江县:31名
峨边县:10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业末链接。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含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者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市2015年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资格要求及其他条件。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一致。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报考者应遵守人事管理法规政策,并持有对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者未征得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相关部门同意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5.符合事业单位有关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