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原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对全州2015年度各级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怒江州各级农业相关单位将招聘54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各县名额如下:
州属:1名
泸水县:8名
兰坪县:9名
福贡县:18名
贡山县:18名
具体招聘职位参见页末链接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1、报考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具体岗位所需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应在18至30岁:即出生日期在1984年6月4日至1997年6月3日之间(计算到日),因岗位要求可适当放宽,但必须在计划职位表规定的范围内,且不得超过35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户籍要求:要求本州户籍的岗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3年6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4年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