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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平武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

更新时间:2015-06-01 热度:8247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照片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请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6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6月7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提示:请报考者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资格初审或照片审核通过后,如个人误删除报名信息表,造成网上报名信息库中无本人信息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考者将无法在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7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24:00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1452,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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