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4.政策性加分。三台县镇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B(职位代码:1505011)、三台县镇乡敬老院B(职位代码:1505012)面向在三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在三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既可定向报考三台县镇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B、三台县镇乡敬老院B,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不再享受有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非定向职位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报考定向职位(三台县镇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B、三台县镇乡敬老院B)不再享受加分。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务于2015年6月18-19日(9:00—12:00、14:00—18:0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三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七楼人力资源开发流动股)进行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6月23日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
5.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5年7月1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含1:3),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于2015年7月中旬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相关事项以公告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存单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