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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东区2015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5-09-09 热度:9238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攀枝花市东区人社局408办公室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发布):

1、《报名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科目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3、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市场网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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