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学历 |
县天然林保护办公室 | 工作员 | z12 | 专业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生态学专业 |
县茶产业发展中心 | 工作员 | z15 | 专业技术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茶学专业 |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仅有学位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2、在读非2015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5年8月31日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