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社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报经市人社同意后研究确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在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1.经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者,由市人社部门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文件或者生效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1.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 监督举报电话:
攀枝花学院纪委办公室:0812-3370623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12-335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