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11 月25 日至 12月9 日12: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岗位调整情况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 12月14 日至12 月18 日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面试成绩×50%。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基础知识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应用。
2.笔试时间定为2015年12 月 19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政策性加分
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 11月25 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指表彰优秀,非日常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5年12 月 15日至12 月 18日期间将以下材料送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涪城区文庙街8号510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部门盖章和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4.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政策性加分、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情况将于2015年 12月31 日左右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