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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

更新时间:2015-11-23 热度:7711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以实际笔试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6年1 月上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上进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查阅。考生在接到通知后,应携带《绵阳市2015年下半年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和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须同时提供一份复印件),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政策性加分)×50% 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六、体检及考核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招聘单位另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考试单位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或本人申请,可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同意,根据空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并通知其参加体检。

3.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涪城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专业、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报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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