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我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关于有计划地从高等院校选调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要求,我省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布局,2016年度选调6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2016年度全省选调数量为600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 全国“985”、“211”工程院校,四川省省属、部属高校(即2015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校名单中主管部门为四川省的高校或在四川省内的主管部门为国家部委的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央党校2016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 2015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担任过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不含任期未满中途卸任的),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选调专业
规划建设类、经济金融类、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能源动力类、交通运输类、生物医药类、生态环境类、化学化工类、水利工程类、航空航天类、医学卫生类、现代管理类、食品饮料类、现代农业类、现代物流类、电子商务类、旅游管理类、文化产业类、社会工作类、对外开放类、材料类、教育类、法律类等(具体目录见附件2)。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有志于扎根基层、服务人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才智,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