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或羌汉双语职位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或羌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或羌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职位的报考者能适应高原气候。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已通过定向考录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