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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农业等公务员(参公管理)公告(7)

更新时间:2016-03-17 热度:8733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档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前或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最低服务年限

新录用的州级和县级公务员在拟录用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拟录用职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入职时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合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工作的单位和借调到上级机关。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36-2822498(甘孜州纪委派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

九、本公告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甘孜人事考试网(www.gzrsks.gov.cn)上公告。

2.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应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特别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考生在网络报名期间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本人照片,网络报名截止后照片审核不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多准备几份并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甘孜州201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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