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星期六)。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类设置(详见附件1、2),公共行业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医务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公共行业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50%+政策性加分
笔试成绩(卫生医务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医学基础知识》×70%+政策性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6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6年3月30日前的工作日内交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政府第二办公区8楼803办公室,彭州市回龙西路18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在彭州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于2016年4月26日前登录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pzrs.pengzhou.gov.cn)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确定,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面试原件校验须本人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应聘资格审查表》参加,并交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系在职者,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如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报考面向在彭州市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服务协议、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