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在2016年6月3日至6月17日之间进行。体能测评人选依据体能测评比例按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若进入体能测评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渝人社发〔2011〕103号)、《重庆市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12〕81号)执行。体能测评年龄的计算时间为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评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行体能测评。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市审计局职位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18日。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目下的“招考公告”栏公布。
专业科目考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职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专业科目考试。考试成绩(百分制)占面试总成绩的30%,其面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考试成绩由市审计局在考试结束后的第2天内公布。
(五)面试
面试在2016年6月19日(市司法局、市地税局所属职位为6月18日-19日)进行,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和市级部门具体实施。
面试人选依据面试比例按同一职位在笔试或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报考市审计局的,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渝人社发〔2009〕15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于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2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还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其中,市司法局所属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的专业要求和狱医、所医职位,当其招录指标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低于1:2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据西南农业人才网(www.7ahr.com)了解,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没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市审计局的职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7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30%)×40%。
招录单位在面试结束的当天向应试人员公布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选名单。上述成绩和名单也可于面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栏内的“专业测试面试体检”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