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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开阳县2016年公开招聘农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3)

更新时间:2016-04-18 热度:8844 来自:西南农业人才网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报考人员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资格初审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4月 26 日9:00至4月 29 日17:00。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进行修改。

截止2016年4月 28 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3年4月 29 日15: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4

月 26 日9:00至4月 29 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应届毕业特困学生可免收报名费,上述人员在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农村特困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凭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届特困学生凭就读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时间:2016年4月 26 -- 29 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办理免除报名费手续地点: 开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1室。免收报名费的人员名单在开阳人才招聘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若有不符合免收条件者,经核实后须补交报名费。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乡镇岗位除外)。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 5月 5 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开阳人才招聘网”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 5 月 25 日9:00至 5 月 28 日16:00期间,登录“开阳人才招聘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委托他人报名,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留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不能保持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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