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荣昌区城市发展新区建设步伐,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区高层次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据西南农业人才网了解,本次荣昌区将招聘1名园艺学、风景园林学相关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等级 | 名额 | 基本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性别 | 年龄 | |||||
区市政园林局 | 园林绿化所 | 园艺 | 专技12级及以上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 园艺学、风景园林学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①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③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④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⑤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⑥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⑦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现役军人;⑩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见一览表(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招聘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